渦陽縣國有建設(shè)用地使用權(quán)拍賣出讓公告
| 宗地編號: | * | 宗地總面積: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丹城鎮(zhèn)、新興鎮(zhèn)、馬店集鎮(zhèn)、石弓鎮(zhèn)、青疃鎮(zhèn)、龍山鎮(zhèn) | ||
| 年限: | 50年 | 容積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綠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公用設(shè)施用地 | |||||||
| 用途明細: | |||||||
| 用途名稱 | 面積 | ||||||
| 公用設(shè)施用地 | * | ||||||
| 投資強度: | 保證金: | *元 | 估價報告?zhèn)浒柑枺? | *BA0029 | |||
| 起始價: | *元 | 加價幅度: | *元 | ||||
| 宗地編號: | * | 宗地總面積: | 802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店集鎮(zhèn)、高公鎮(zhèn)、臨湖鎮(zhèn) | ||
| 年限: | 50年 | 容積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
| 綠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公用設(shè)施用地 | |||||||
| 用途明細: | |||||||
| 用途名稱 | 面積 | ||||||
| 公用設(shè)施用地 | 8020 | ||||||
| 投資強度: | 保證金: | *元 | 估價報告?zhèn)浒柑枺? | *BA0027 | |||
| 起始價: | *元 | 加價幅度: | *元 | ||||
| 宗地編號: | * | 宗地總面積: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楚店鎮(zhèn)、店集鎮(zhèn)、渦南鎮(zhèn) | ||
| 年限: | 50年 | 容積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綠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公用設(shè)施用地 | |||||||
| 用途明細: | |||||||
| 用途名稱 | 面積 | ||||||
| 公用設(shè)施用地 | * | ||||||
| 投資強度: | 保證金: | *元 | 估價報告?zhèn)浒柑枺? | *BA0028 | |||
| 起始價: | *元 | 加價幅度: | *元 | ||||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 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 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1)競買人須為中華人 (略) 法人。 (2)渦陽縣境外企業(yè)競得土地后,須在簽訂出讓合同后1個月內(nèi),在渦陽縣注 (略) ,并在新公司成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nèi)與出讓人簽訂受讓主體變更協(xié)議。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quán)拍賣出讓采用增價拍賣方式,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拍賣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 2024年04月29日 至 2024年05月19日 到 (略) 獲取 拍賣出讓 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 2024年04月29日 至 2024年05月19日 到 (略) 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05月19日 。經(jīng)審核,申請人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 2024年05月19日 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quán)拍賣活動定于在2024年05月20日 (略) 進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競買人在參加競買時必須有1次(含1次)以上有效報價,否則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號、*號等三宗地加價幅度為*元/次(或其整數(shù)倍)。 2.提交競買申請前,競買申請人應對擬申請競買地塊進行實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讓文件和宗地現(xiàn)狀;對出讓文件和宗地現(xiàn)狀有疑問的,應在競買申請前向出讓人書面提出。 3.競買申請人一旦提出競買申請,即視為對出讓文件內(nèi)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約束,對宗地現(xiàn)狀無異議。 4.競買人在提交報名申請時,須提供“地塊接收承諾函”,競得地塊后按出讓公告等約定時間與出讓人簽訂《交地確認書》接收土地。 5.競得人須當場與出讓人簽訂《成交確認書》,并在土地成交公示期結(jié)束后5個工作日內(nèi)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shè)用地使用權(quán)出讓合同》。逾期未簽訂的,取消競得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簽訂《成交確認書》后,競得人支付的競買保證金轉(zhuǎn)作競得地塊的土地出讓金(不計息)。 6.競得人須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內(nèi)繳清全部土地出讓金(含競買保證金),逾期不支付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1‰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 7.自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日起1個月內(nèi)出讓人交付土地。 8.競得人應在土地交付后的6個月內(nèi)開工建設(shè),自開工之日起18個月內(nèi)竣工。 9.該三宗地出讓底價在拍賣前另行確定。 10.依據(jù)《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guān)于進一步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shè)的意見》《安徽省社會法人失信行為聯(lián)合懲戒暫行辦法》《安徽 (略) 場信用管理實施辦法》及有關(guān)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文件,競得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wù)或法定義務(wù),出讓方將對競得人的失信行為作出相應懲戒并列入失信懲戒名單。
八、 聯(lián)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lián)系地址: (略)
聯(lián) 系 人:武 強、自然資源權(quán)益開發(fā)利用股
聯(lián)系電話:0558-*、0558-*
開戶單位:渦陽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開戶銀行:中國 (略) 渦陽支行、 (略) 渦陽支行、渦陽農(nóng)商銀行營業(yè)部、中國郵政 (略) 渦陽縣支行
開戶賬號:**、*3153、**、*001
渦陽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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