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安排, (略) 航道事業(yè)發(fā)展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人”)擬開展2026年-20 (略) 航道事業(yè)中心職工上下班服務外包項目,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磋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2026年-20 (略) 航道事業(yè)中心職工上下班服務外包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人民幣*元/年,兩年共計*元。
最高限價:采購人設定最高限價為人民幣*元/年,供應商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的為無效報價,按照無 (略) 理。
采購需求:為切實解決洪藍船閘、玉帶船閘職工上下班通勤問題,擬租賃車輛開展接送服務。具體安排如下:
①洪 (略) :租賃1輛客車, (略) 區(qū)與洪藍船閘(地址: (略) (略) (略) 與后趙線交叉口西南900米);
②玉 (略) :租賃1輛客車, (略) 區(qū)與玉帶船閘(地址: (略) (略) 玉帶鎮(zhèn)玉帶農場99號)。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本項目采取一次采購兩年使用、實行一年一開展采購人滿意度調查、一年一簽合同的管理辦法。服務期滿后,采購人根據滿意度調查結果與成交供應商續(xù)簽下一年合同,但成交金額不予調整。一年合同期滿但采購人未獲得預算批復或需求取消;或供應商未通過采購人滿意度調查,則合同到期終止,不再順延。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4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2024年財務報表,或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成立不滿一年無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供應商根據履行采購項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半年內至少一個月:1)繳納增值稅,或營業(yè)稅,或企業(yè)所得稅的憑據;2)繳納社會保險的憑據(專用收據或社會保險繳納清單)等,依法享受緩繳、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本條所稱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 (略) 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shù)額罰款 (略) 罰,其中較大數(shù)額罰款指*元以上的罰款。供應商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因違法經營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限屆滿的,可以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無。
(二)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為非預留份額的采購項目或采購包,執(zhí)行價格扣除優(yōu)惠政策。
(三)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供應商具有中華人民 (略) 運輸經營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四)拒絕下述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
(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2)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3)拒絕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的供應商參與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三、獲取采購文件
獲取時間:2025-12-12 09:00到2025-12-18 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獲取方式:請將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以附件形式上傳發(fā)送至代理機構郵箱(*@*q.com),郵件主題須標明項目名稱+申請人名稱,郵箱回復采購文件登記表及繳費方式。供應商須將【《購買采購文件登記信息表》+獲取采購文件匯款憑證】發(fā)送至采購代理機構郵箱后,代理機構郵寄紙質采購文件。紙質文件售價:人民幣100元/包,售后不退。
四、響應文件提交
響應文件開始接收時間:2025年12月22日14:00(北京時間)
響應文件接收截止時間:2025年12月22日14:30(北京時間)
響應文件接收地點: (略) (略) 萬達廣場E座2406會議室。
各供應商應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攜帶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原件,每單位僅限1人參加。逾期送達的響應文件不予接收。
五、開啟
時間:2025年12月22日14:30(北京時間)
地點: (略) (略) 萬達廣場E座2406會議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是否接受進口產品:不接受。
2.響應文件份數(shù):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每份響應文件須標明“正本”或“副本”字樣。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為準。供應商應提供電子版響應文件*份(一般應為加蓋公章后的正本PDF掃描件、U盤形式、隨紙質正本文件一并提交)。當電子版文件和紙質正本文件不一致時,以紙質正本文件為準,電子版文件用于輔助評審和存檔,供應商需承擔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3.集中考察現(xiàn)場及答疑時間、地點:采購人不統(tǒng)一組織。
4.政府采購信用承諾
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推行信用承諾制的通知》(寧財購通〔2021〕5號)規(guī)定,參加 (略) 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作出信用承諾。供應商應盡早做好承諾工作,點擊“南京公共 (略) ”首頁(http://**)“ (略) 政府采購供應商誠信檔案”系統(tǒng)鏈接打開系統(tǒng)頁面(http://**: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錄(未注冊的供應商應先點擊‘供應商注冊點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冊),然后在“信用記錄”模塊頁面點擊“信用記錄打印”下載本單位《 (略) 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暨信用承諾書》,由法人簽字并蓋單位公章,隨響應文件一并遞交。
在政府采購資格審查環(huán)節(jié),供應商只需提供書面《 (略) 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暨信用承諾書》,即可替代以下證明材料:
(1)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的財務狀況報告;
(2)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材料;
(3)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
(4)具備履行政府采購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證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證明材料。
供應商在中標(成交)后,應按采購文件要求,將上述由信用承諾書替代的證明材料提交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核驗。經核驗無誤后,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發(fā)出中標(成交)通知書。
供應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適用信用承諾:
(1)供應商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2)被相關監(jiān)管部門作 (略) 罰 (略) 罰有效期內;
(3)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適用信用承諾的情形。
供應商對信用承諾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如作出虛假信用承諾,視同為“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違法行為。
5.公告媒體
本項目采購 (略) (略) (略) 站發(fā)布。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單位名稱: (略) 航道事業(yè)發(fā)展中心
單位地址: (略) (略) (略) 397號
聯(lián) 系 人:楊妍
聯(lián)系電話:025-*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單位名稱:江蘇咨蘇 (略)
單位地址: (略) (略) 萬達廣場E棟2406室
聯(lián) 系 人:王杰
聯(lián)系電話:*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王杰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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