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 (略)
印章、證照作廢聲明
(2025)康華破管字第 1號
2025 年 4 ? 17 ?,?郵市??法院根據申請?六安? (略) 的申請, 依法作出(2025)蘇 1084 破申 26 號《?事裁定書》,裁定受理六安?松塑膠制品有限公 司對? (略) 的破產清算申請,并經搖號程序于 2025 年 4 ? 25 ?作出 (2025)蘇 1084 破 23 號《決定書》,依法指定江蘇盛祥律師事務所擔任? (略) 管理?。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積極開展接收工作。因無法聯系? (略) 及法人,故 (略) 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開戶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公章、合同專用章、發(fā)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等全部印章、證照資料及資產等。為維護債務人、債權人利益,確保破產清算程序順利進行,防止債務人在破產清算受理后存在被濫用企業(yè)印章從事與破產無關的事項或其他違法事項,管理人特此聲明:
? (略) 的全部印章、證照自2025年5月20日起作廢。自2025年5月20日起,因上述作廢印章、證照產生的一切行為與? (略) 及本管理人無關,康華公司及本管理人不承擔任何責任。對于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5月10日期間已經形成的法律關系,需管理人追認后方產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 (略) 管理人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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