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FB* | |
(略) (略) 受南京機電 (略) 委托,就其出租南京機電 (略) 博 (略) 房產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 |
1. 項目概述 | |
1.1 出租方: 南京機電 (略) | |
1.2 標的名稱: 南京機電 (略) 博 (略) 房產 | |
1.3 掛牌起止日期: | 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2月4日 |
1.4 接受報名時間: 掛牌期限內(工作時間內,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 |
1.5 交易方式: | |
掛牌期滿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時,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出租;征集到兩家或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時,由出租方采取競價方式確定承租方(相關資料請與出租方聯系人聯系)。 | |
2.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 |
2.1 坐落位置: (略) (略) 鹿鳴大道33號 | |
2.2 有無房產證: 有 | |
2.3 建筑面積(㎡): 196.00(以實際可租賃面積為準) | |
2.4 建筑年代: 2021年 | |
2.5 出租用途: 商業(yè) | |
2.6 附屬設施: 水電設施齊全 | |
2.7 招租業(yè)態(tài): (略) | |
2.8 其他說明: | |
(1)樓層:詳見附件。 (2)裝修程度:簡裝。 (3)目前租賃狀態(tài):原租賃合同2025年9月30日到期,現由原承租戶使用中,房產移交由出租方負責。 | |
3. 出租價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 |
3.1 租金價格(萬元/年): 38.0000 | |
3.2 租期(月): 36個月 (無免租期) | |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半年付(先付后用) | |
3.4 租賃押金(萬元):首年6個月租金 | |
4. 對承租方的要求: | |
(1)意向承租方須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法人 (2)意向承租方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需包含食品經營和日用百貨。(以上均以營業(yè)執(zhí)照記載為準),登記時須提供藥品 (略) 出具的有效期內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意向承租方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無重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事故,須提供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并加蓋公章。 (4)意向承租方須為商業(yè)管理類注冊商標擁有方或被許可方,正在經營的該注冊商標的商鋪在全國范圍內不少于200家,(意向承租方須在登記期限內向出租方提交商標注冊證復印件商標擁有方提供、注冊商標經營授權書商標擁有方提供、注冊商標及店鋪清單等相關證明材料)。具有 (略) 的經歷及擁有2家(含)以上正在運 (略) ,須提供意向承租人抬頭的運營合同掃描件并加蓋公章。 (5)意向承租方在本項目公告發(fā)布前須取得有效期內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須同時提供認證證書復印件和中 (略) 站公布的查詢認證信息截圖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不在有效期內的或在 (略) 無法查證的不予認可); (6)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在“信用中國”平臺中沒有不良記錄。 | |
5. 其他要求: | |
(1)租金增長方式:每年在上一年年租金的基礎上遞增3%。 (2)意向承租方承包本標的后不得轉租、合租、不得存放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違法經營,不得干擾學校正常秩序。 (3)意向承租方承包本標的后需根據現場以及學校要求對房屋進行裝修,合同期滿后不可拆除部分歸學校所有,不得提出賠償。 (4)意向承租方在掛牌持續(xù)時間內向出租方提交的報名材料: 1、授權委托書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2、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藥品 (略) 出具的有效期內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4、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無重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事故記錄聲明并加蓋公章; 5、商標注冊證復印件(商標擁有方提供)、注冊商標經營授權書(商標擁有方提供)、注冊商標及店鋪清單等相關證明材料。 6、具有 (略) 的經歷及擁有2家(含)以上正在運 (略) ,須提供意向承租人抬頭的運營合同掃描件并加蓋公章。 7、在本項目公告發(fā)布前須取得有效期內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掃描件并加蓋公章; 8、“信用中國”平臺中沒有不良記錄。 9、報名保證金繳納憑證復印件(金額:人民幣***萬元整)。 保證金繳納賬戶信息: 戶名:南京機電 (略) 賬號:** 開戶行:交通銀行南 (略) 支行 10、經簽字蓋章的《承租方承諾書》原件。 意向承租方須在掛牌持續(xù)時間內將上述材料原件或復印件提交至出租方(地址: (略) (略) 鹿鳴大道33號,聯系人:胡老師,聯系電話:*),復印件均需加蓋單位公章,原件備查。 | |
6. 其他說明 | |
(1)本中心受出租方委托僅發(fā)布本招租公告基本信息,具體交易事項由出租方自行組織,未盡事宜請與出租方聯系,以出租方解釋為準。 (2)本中心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況說明僅供參考,不排除出租標的有本中心未知事項及瑕疵的存在,故本中心對出租標的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 (3)出租方承諾:對本次出租的房產擁有合法出租權,出租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決策、審批或備案程序。 | |
7. 出租方聯系方式 | |
聯系單位:南京機電 (略) | |
聯系人:胡老師 | |
聯系電話: * | |
聯系地址: (略) (略) 鹿鳴大道33號 | |
8. 接受投訴的單位和聯系電話 | |
聯系單位:南京新 (略) (略) | |
聯系人:唐女士 | |
聯系電話:* | |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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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