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單位:江蘇 (略) | |||||
項目名稱 | (略) (略) 內(nèi)8號倉出租 | ||||
項目編號 | *12 | ||||
出租方 | (略) (略) | ||||
出租行為批準情況 | 批準機構: (略) 政府國有資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 | ||||
公告時間 | 起始時間:2025年11月25日 08時30分 截止時間:2025年12月02日 17時30分 | ||||
交易形式 | 一、本次交易采取公開招租方式確定承租方。 二、信息發(fā)布期滿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采取協(xié)議方式確定承租方,以不低于掛牌價標準簽約;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絡競價的方式確定承租方及成交價,每個標的競價幅度為500元的整數(shù)倍。 | ||||
標的概況 | 坐落位置 | (略) (略) 內(nèi)8號倉 | |||
房產(chǎn)證號 | 出租面積 | 約605.25㎡ | |||
出租用途 | 倉庫 | 出租資產(chǎn)使用情況 | 空置 | ||
配套、環(huán)境、交通、亮點 | 交通便利 | ||||
其他說明 | 一、意向承租方應在公告期內(nèi)至現(xiàn)場踏勘出租房屋現(xiàn)狀,向出租方查看相關房屋產(chǎn)權、建設手續(xù)等,并向相關部門了解實際情況,發(fā)現(xiàn)實際情況與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或不能滿足自己的租賃目的的,應當在報名時間截止前至少一個工作日書面提出,未提出疑義的意向承租方均視為已踏勘并認同本項目各個標的要求內(nèi)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負責。 (略) 政務服務中心僅如實公布轉讓方提供的資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二、項目成交后,視為承租方已接受出租標的現(xiàn)狀,不能以該現(xiàn)狀影響其工商、消防、安檢等手續(xù)辦理,致使不能按預想方案使用房屋為由,要求解除、變更《房屋租賃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三、承租人自行依法依規(guī)裝修并承擔一切費用,未經(jīng)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對房屋外立面、主體結構進行任何改動。租賃期滿退租的,出租人不對裝修費用進行補償,房屋租賃期滿之日起10日內(nèi),承租人自行清理掉涉及裝修可移動的部分,如未清理,出租人有權對該類物 (略) 置。不可拆除的部分不予補償。 四、承租期內(nèi),承租人不得對資 (略) 置,不得改變資產(chǎn)現(xiàn)狀,不得造成安全隱患, (略) 規(guī)劃要求,承租人未經(jīng)財政部門和出租單位擅自轉租的,出租單位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資產(chǎn)。 五、租賃期內(nèi)的水、電、物業(yè)管理等相關費用,按照“誰使用、誰支付”的原則,由承租人支付,出租人僅提供水、電接入。 六、租賃期內(nèi)承租人禁止從事違反國家相關規(guī)定的行業(yè)。一旦發(fā)生周邊居民的投訴和其他影響經(jīng)營的行為發(fā)生,由承租人自行解決。 七、租賃期內(nèi)承租人的經(jīng)營過程中的一切安全責任及所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均由承租人承擔。 八、出租方及競買人無論采用何種方式對標的所做的介紹和評價(包括但不限于圖片、數(shù)據(jù)、視頻、口頭介紹等),僅供競租人參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項及瑕疵的存在(包括已告知的瑕疵),出租方、競買人及政務服務中心對此不構成任何擔保,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 (略) 競價過程中,出現(xiàn)因不可抗力無法正常競價情形的, (略) 政務服務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元/年) | * | |||
租期(年) | 3 | ||||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先付后用]) | ||||
租金遞增方式 | 無 | ||||
是否設置原承租方優(yōu)先權 | 否 | ||||
租賃押金(元) | 5000 | ||||
成交確認 | 一、承租方收到《成交價格確認單》后,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nèi)向政務服務中心繳納交易服務費。 二、承租方繳納交易服務費后,領取《成交通知書》與出租方簽訂合同,并按合同繳納租金。 三、合同簽訂后,承租方將經(jīng)出租方蓋章確認的《成交通知書》 (略) 政務服務中心政府采購科備案。 ★注:若承租方未按上述規(guī)定繳納相關款項或違反本公告約定的,出租方有權不予退還承租方繳納保證金,取消其成交資格,并報相關部門;保證金先用 (略) 政務服務中心應收取的交易服務費,剩余部分劃付至出租方,保證金不足以補償或支付相關費用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xù)追訴。 | ||||
合同簽訂期限要求 | 無正當理由成交公告發(fā)出之日起15日內(nèi)簽訂合同 | ||||
承租方的資格要求 | 一、意向承租方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2.意向承租人身份應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礙。 3.意向承租人的經(jīng)營活動必須合法合規(guī),誠實守信。 注:本公告所稱“其他組織”是指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及其他依法成立的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實體。 二、意向承租方應滿足的其他條件: 1.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資金來源合法; 2.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參與本次交易活動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禁止性情形。 ★注:意向承租方不具備上述條件的,按照資格審查 (略) 理。 | ||||
其他要求 | / | ||||
保證金條款 | 一、意向承租方須于公告截止時間前,嚴格按系統(tǒng)提示完成保證金繳納。具體要求如下: 1、保證金金額(人民幣):0.*元 2、繳納方式:通過注冊時預留的銀行賬戶進行轉賬、電匯、網(wǎng)上銀行支付。 注:自然人須從本人名下賬戶繳納,法人和其他組織須從該組織名下的的賬戶繳納。 收款人名稱: (略) 政務服務中心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興化南亭支行 保證金賬號: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專用子賬號 3、交納期限:公告截止時間前足額繳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特別提醒:意向承租方按系統(tǒng)提示繳納保證金后,需自行登錄交易系統(tǒng)在“保證金繳納查詢”模塊進行保證金繳納查詢,確認“保證金支付信息”備注欄顯示為“有效繳納”的,方為有效保證金。 ★未按上述規(guī)定繳納保證金的,將視為“未繳納保證金”并按資格審查 (略) 理。因保證金繳納無效而導致無法正常參與項目交易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擔。 二、 (略) 置方式: ★1、承租方繳納的保證金,在交易結束經(jīng)出租方確認后,予以退回;無故放棄中標者,保證金不予退還,并報相關部門,保證金先用 (略) 政務服務中心所應收取的交易服務費,剩余部分劃付至出租方,保證金不足以補償或支付相關費用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xù)追訴。 2、未成為最終承租方的保證金 (略) 徑返回。 | ||||
報名材料 | 一、符合資格的意向承租方須在本公告期 (略) (略) 網(wǎng)(http://**)產(chǎn)權交易頻道自行注冊報名。 二、意向承租方須提供的材料(原件掃描 (略) 報名系統(tǒng)“相關附件”中): 1.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依法不需要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的其他組織,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或證書);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證; 2.承諾函。(請在系統(tǒng)內(nèi)下載承諾函模板,并按照相關要求填寫完整后提交。) 如有疑問,可聯(lián)系公告中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進行咨詢。 ★注:上述材料須在公告截止時間前一次性上傳齊全,若提供不全或承諾函未按要求填寫或弄虛作假的,資格審查作 (略) 理。 三、公告期滿后,由出租方根據(jù)公告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
競價須知 | 一、意向承租方在競價前請務必了解標的情況、競買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繳納、競買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nèi)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nèi)容,違反相關規(guī)定,將承擔無法參與項目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請審慎參與競買。 二、意向承租方在競價標的時,應保證以不低于掛牌價(其他承租人已報價或有更高報價的,本項保證失效),若未按上述規(guī)定參與競價或違反本公告約定的,出租方有權不予退還其保證金,取消其競價資格,保證金劃付至出租方。 三、競價時間:以通知時間為準(意向承租方注意查看手機信息或自行登*產(chǎn)權交易系統(tǒng)查看相關信息)。 四、競價地點:意向承租方在 (略) 上自行競價(特殊項目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意向承租方不得相互串通報價、威脅他人等,否則取消競價資格,保證金不予退還,并報相關部門,保證金劃付至出租方。 | ||||
其他說明 | 一、出租方承諾:對本次出租標的擁有合法出租權,出租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審批或備案程序。 二、按照《關于優(yōu)化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收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蘇發(fā)改收費發(fā)〔2023〕851號)、《關于降低小額國有產(chǎn)權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興數(shù)發(fā)〔2025〕5號)收取交易服務費。(原文詳見附件) 三、如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須 (略) 絡競價,否則出租方有權不予退還其繳納的保證金,保證金劃付至出租方。如意向承租方有特殊情況不能 (略) 絡競價或招標,需在競 (略) 政務服務中心政府采購科提交書面申請,說明理由,提供證明,并得到出租方的批準。 四、一切違反本公告或對交易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為,出租方和中心有權報相 (略) 理。 五、各意向承租方無論報名成功與否,均須遵守中心辦公秩序,不得有吵鬧、喧嘩、拍案等不雅或違反交易規(guī)則的行為。 六、其他特別情況,由出租方、中心會同相關批準部 (略) 理。 | ||||
出租方聯(lián)系方式 | 聯(lián)系人 | 王先生 | |||
聯(lián)系電話 | * | ||||
聯(lián)系地址 | (略) (略) 27號 | ||||
交易中心聯(lián)系方式 | 聯(lián)系人 | 柳女士 | |||
聯(lián)系電話 | 0523-* | ||||
聯(lián)系地址 | (略) 政務服務中心( (略) (略) 13-1號、興化交通大樓后側) | ||||
報名端口 | http://**: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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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