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保障社會化項目參數(shù)公示
我 (略) 項目,為確保采購活動公平公正和競爭充分,現(xiàn)將項目技術參數(shù)進行網上公示。廣大供應商可以對項目技術參數(shù)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體意見建議,防止出現(xiàn)指向性、排他性問題。請廣大供應商予以監(jiān)督支持。
供應商對本次公示內容存在合理化建議的,請在公示期內,采取專人送達、傳真等方式書面遞交我部,提出的意見建議應當詳細具體、理由充分、實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潛在供應商。反饋材料應當寫明供應商名稱并加蓋單位印章,必要時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供應商提出的合理性意見建議,將作為我部進一步論證完善需求參數(shù)和相應資質要求的必要參考,是否采納均不影響供應商參與本項目后續(xù)采購活動,我部也不作書面回復。本次公開的采購意向僅作為供應商了解初步采購安排的參考,采購項目具體情況以最終發(fā)布的采購公告和采購文件為準。
一、項目名稱
飲食保障社會化項目。
二、項目概況
我部現(xiàn)有2處食堂,其中:營養(yǎng)食堂餐廳面積約547平方米,廚房約135平方米,庫房及其他面積為136平方米,保障我部工作人員、體系內人員和實方米,廚房約55平方米,庫房及其他面積約108平方米,保障地方傷病員和地方傷病員陪護人員就餐。
坐落位置: (略) 平城區(qū)。
我部將食堂操作間、主副食庫及現(xiàn)有食堂各種設施、設備、器材免費提供服務方使用管理,并由服務方負完全管理責任。服務方保證食品儲存、加工、食用等各環(huán)節(jié)的衛(wèi)生和安全,以及廚房、餐廳、庫房、炊事器械、餐具等房間和物品的使用管理、衛(wèi)生清潔、日常消毒、維護維修規(guī)范運行。合同簽訂后,雙方對食堂設施設備進行清理核查、登記造冊、交接驗收;合同期間,我部如有增添廚房設施、設備,雙方以同樣方式進行登記、交接,并簽字確認;合同期滿后,如雙方不再續(xù)簽,服務方應根據(jù)物品交接單完好歸還我部(正常磨損除外)。
我部移交服務方使用的設施、設備、器材等物品清單,作為合同的附件。
三、交接查驗
(一)雙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前,就食堂、主副食庫、設施、設備、器材的交接時間、交接查驗、交接前后責任界定等事項進行約定。
(二)交接前,我部應對列入移交的食堂、庫房、員工宿舍用房、設施、設備、器材等進行登記造冊,做到賬物相符,并配合服務方進行現(xiàn)場查驗。經雙方現(xiàn)場查驗無誤后,簽訂確認書完成交接。
(三)交接完成后,服務方可根據(jù)自身經營需要,對食堂、庫房等進行裝修,但不可進行結構性改造,裝修所產生的費用,由服務方自行承擔。
四、服務內容
服務方應當提供的飲食服務保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制訂飲食服務保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與飲食保障相關的資料,并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授權制訂飲食服務各項規(guī)章制度。
(二)負責主副食材料采購、加工,制訂每周菜譜、調劑伙食,其中營養(yǎng)食堂以自助餐和小炒相結合形式提供每日三餐的保障,招待所食堂以售飯制形式提供每日三餐的保障,招待所食堂由服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兩個食堂均可外打包。
(三)飲食保障設施、設備、器材的日常維修、養(yǎng)護和管理。
(四)食堂、主副食庫消防管理,包括食堂公共區(qū)域消防設施維護、消防系統(tǒng)正常運行保養(yǎng)。
(五)食堂衛(wèi)生清潔。包括就餐區(qū)、廚房內部、樓梯走廊、以及食堂門前下水道、食堂周邊環(huán)境責任區(qū)及配套設施等。
(六)餐廚用具清洗消毒和餐廚垃圾集中處理。
(七)維護食堂就餐秩序,督促就餐人員有序取餐、就餐。
(八)食品留樣備查。
(九)應急支援保障。服務方必須服從和服務于我部履行職能,確保我部遂行各類型活動需要。服務方應與我部簽訂相關協(xié)議,制定應急保障預案,遇有應急保障任務,抽組相關人員伴隨保障。
五、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①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④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⑤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⑥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⑦具有食品經營許可證。
(二)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軍隊單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資控股企業(yè)。
(三)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
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包的采購活動。生產型企業(yè)的生產場經營地址或者注冊登記地址為同一地址的,非國有銷售型企業(yè)的股東和管理人員(法定代表人、董事、監(jiān)事)之間存在近親屬、相互占股等關聯(lián)的,也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包的采購活動。近親屬指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供應商之間有上述關系的,應主動聲明,否則將給予列入不良記錄名單、3年內不得參加軍隊采購活動的處罰。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失信名單、軍隊供應商暫停名單,未在軍隊采購失信名單禁入處罰期內,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
(五)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六、合同時效
(一)服務期限為3年,合同一年一簽,若當年季度滿意率均達到80%以上,可簽訂下一年合同。
(二)雙方任何一方決定在合同期限屆滿后不再續(xù)約的,均應當在期滿前三個月內書面通知對方。
(三)合同期限屆滿前,我部決定繼續(xù)委托服務方的,應當在期滿前三個月內書面通知服務方;服務方自接到續(xù)約通知一個月內回復我部。
(四)合同終止后尚未有新的飲食服務企業(yè)承接的,服務方應當繼續(xù)按合同的約定提供至少三個月的服務,在此期間的飲食服務費用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計算。
(五)合同終止后,雙方應當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飲食服務費的清算、設施設備器材交接查驗以及相關資料清理交接等。
七、服務要求
營養(yǎng)食堂菜品種類及副食輔食須包括我部要求的各類食品,并注重膳食結構和花樣調劑,保證每天菜品不重樣。服務方每周三前由項目負責人、廚師長和指定的餐廳管理人員共同擬定下周菜譜,將下周食譜提供我部,經我部審核通過后,遵照執(zhí)行。招待所食堂必須提供訂餐送餐服務。
八、經營管理
(一)服務方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我部的相關規(guī)定,服從我部的管理和監(jiān)督,能及時正確解決經營中的矛盾和問題。
(二)服務方必須獨立經營,不得對食堂進行任何形式的轉讓、轉租和分租。
(三)服務方不得經營和出售飲食保障以外的項目及商品,不得以我部的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四)服務方應及時受理消費者在質量價格、服務態(tài)度、環(huán)境衛(wèi)生等方面的投訴,并采取積極措施予以解決。
(五)服務方應保障我部按時就餐,工作日早餐時間為7:00—8:00,午餐11:30—12:30,晚餐17:30—18:30。如因水電氣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保障按時就餐,服務方應第一時間通知我部,并采取應急措施提供簡餐保障。其他如需調整就餐時間,以我部通知為準。
(六)服務方自行承擔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各種風險責任。
九、質量、價格管理
(一)服務方違反操作規(guī)程,造成嚴重后果和損失的,服務方應當按照招標文件、合同的約定承擔全部責任。
(二)服務方應當建立與我部飲食保障相適應的企業(yè)內部制度,加強內部管理,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保障能力,不得因任何理由停供、斷供。
(三)服務方在飲食保障中應當按時供應、足量、優(yōu)質,做到品種多樣,能適應不同口味人員就餐。飯菜的品種、數(shù)量按照我部要求協(xié)商確定。
(四)糧、油、肉類、蛋類、水產類、奶制品等主副食品必須提供采購點的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許可證、衛(wèi)生許可證和檢驗檢疫合格證等;蔬菜水果類采購 (略) 場購入,要保證品質,并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方面的規(guī)定。
(五)食材加工的輔料、調味品等必須從正 (略) 購入,并提供采購點的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許可證、衛(wèi)生許可證和檢驗檢疫合格證等材料,保證質量、杜絕使用三無產品、假冒偽劣、過期產品。
(六)服務方經營中不得偷工減料、缺斤短兩或以次充好,不得出售變質、變味以及剩飯菜。
(七)服務方在招待所食堂經營中應當做到明碼標價。
(八)服務方應當在餐廳張掛各項管理制度和每餐每個品種主副食價格,主動征求就餐人員的意見。
(九)服務方在營養(yǎng)食堂售賣的副食輔食價 (略) 場價。
十、人員管理
(一)服務方的項目總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二)服務方必須嚴格遵守我部有關保密規(guī)定和管理規(guī)定,不得向外泄露我部相關情況。
(三)服務方根據(jù)我部就餐人數(shù)、用餐形式,合理組織一個不少于投標文件承諾配置人員的項目服務團隊,并提供工作人員名冊及相關資料。服務方根據(jù)自身經營情況若需增加人員配置,超出合同部分人員薪金、保險等開支需由服務方自行承擔。
(四)服務方工作人員應當著裝整潔、舉止文明,不得從事違法違紀活動,不得吵架、打架斗毆,不得做有損我部形象的行為。
(五)服務方工作人員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飲食服務從業(yè)人員的相關規(guī)定,必須持有身份證、健康證、上崗證等,等級廚師必須持有技術等級證書,未經政審、體檢和崗前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從事服務保障工作。
(六)服務方炊管人員應當至少15人,且等級廚師占炊管人員總數(shù)的比例不少于30%。
(七)服務方調整項目經理和中層管理人員應事先與我部協(xié)商。服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保障,應當按照我部要求限期整改,更換不合格工作人員。
(八)服務方由于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工作人員人身意外傷害、傷亡(如觸電、溺水、燒傷和交通事故等),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服務方自行承擔,我部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服務方經營服務所需用工必須符合《勞動合同法》要求和我部的相關規(guī)定,依法用工。如發(fā)生用工糾紛,由服務方自行負責。
十一、食品安全管理
(一)服務方應當根據(jù)我部要求,每半年組織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查,檢查結果報我部專職部門備案。若當?shù)匕l(fā)生疫情時,必須隨時監(jiān)測。檢測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崗,相關費用由服務方自行承擔。
(二)服務方應當加強人員個人衛(wèi)生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要求其堅持經常洗澡,勤剪指*,操作前、便后洗手,工作時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手套和口罩。
(三)服務方應當做到廚餐具定期消毒,符合國家和我部有關的衛(wèi)生標準,就餐人員使用的餐具每餐消毒,大件廚具定期消毒。廚房設備類的日常維保及油煙管道定期檢修、清洗由服務方承擔。每月滅一次“四害”,每個季度清洗一次油煙管道。
(四)服務方應加強食堂內外環(huán)境衛(wèi)生的管理。餐廳、操作間物品、廚具放置有序,干凈整潔,生熟食品分開存放,生熟刀板(墩)分開。
(五)服務方應指定專門人員負責檢查食品加工、保管和供應的衛(wèi)生狀況,炊具、餐具消毒情況,檢查員工、操作間、餐廳和環(huán)境衛(wèi)生情況,對食堂采購的所有原材料進行嚴格檢驗,檢驗率要達到100%。
(六)服務方每餐應執(zhí)行食品留樣制度(保存48小時,樣品不少于150克),服務方沒有按要求留樣的,對發(fā)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由服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
十二、資產管理
(一)服務方不得擅自拆改和擴建房屋,如確實需要拆改、擴建的,應報我部同意后方可實施。
(二)服務方應保護好我部所提供的用于本項目經營的設施設備,如需要整修須征得我部同意,但不得影響正常的飲食保障;造成損壞的, (略) 場價賠償。
(三)服務方應當配合我部定期對使用的我部資產情況進行清理,雙方按凈值核增、核減,雙方簽字后登記造冊。
(四)服務方自行提供經營中用餐餐具、洗滌用品、辦公用品等所有易耗品。
十三、飲食服務費用
(一)合同約定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1.服務方須將上月與本項目相關的各種會計資料于下月5日前交至我部食堂管理人員?;锸迟M由我部依據(jù)上月實際產生的費用進行核算,下月支付給服務方?;锸迟M用共計約每年350萬元。
2.我部支付飲食服務費用前,服務方須開具相應金額的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3.我部營養(yǎng)食堂每月工作日按照食堂保障實力實施工作餐補助,補助標準為30.4元/人?天;我部節(jié)假日和周六日按照食堂就餐刷卡人次實施工作餐補助,補助標準為早餐7元/人?次、午餐16.4元/人?次、晚餐7元/人?次,個人支付費用為早餐1元、午餐2元、晚餐2元。
(二)我部負責對服務方經營成本進行監(jiān)督檢查,服務方無條件提供與本項目相關的各種會計資料。
(三)營養(yǎng)食堂炊事機械器材主要由我部購置配備。招待所食堂炊事機械器材主要由服務方購置配備。服務方炊事機械器材、冷庫設備維修保養(yǎng),食品安全檢測試劑(紙)、廚餐具洗滌用品、清潔工具、勞保用品購置等費用,由服務方承擔。
(四)營養(yǎng)食堂和招待所食堂基礎性的維修、水電管線的更新和改造等,由我部承擔。
(五)服務方經營過程中消耗的水電氣熱費、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等費用自理。服務方招待所食堂經營過程中,年度場地使用管理 (略) 評估結果繳納給我部(評估費用由服務方承擔)。
(六)我部、上級單位、審計及紀檢等各類型工作組檢查要求對飲食服務項目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的,服務方應當予以配合。
(七)服務方在收到中標通知書7日內,向我部提交履約保證金人民幣**萬元整(¥:*元)。經我部認定,服務方在合同期內無違約行為、無需要我部處理的遺留問題(含設備及物資清點移交、超額破損損耗費用賠償、損壞設施設備費用賠償、員工離職手續(xù)辦理等)后,則在合同期滿服務方按期撤場后30日內,辦理無息退款手續(xù)。
(八)服務方承諾體系內人員就餐折扣優(yōu)惠為*%。
十四、權利與義務
(一)我部的權利義務:
1.我部派駐食堂的管理人員,代表我部行使日常管理監(jiān)督的責任。
2.有權監(jiān)督服務方伙食種類、數(shù)量、質量及衛(wèi)生安全工作,有權對服務方違反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罰。
3.有權知情并監(jiān)督服務方飲食服務費用運轉情況。
4.及時將就餐人員有關食堂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反饋給服務方,以便于服務方更好地改進工作。
5.協(xié)助服務方維持食堂就餐秩序,在能力范圍內為服務方工作的開展提供便利條件。
6.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服務方支付飲食服務費用。
7.負責協(xié)調、處理、解決合同生效前發(fā)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服務方工作。
8.我部成立監(jiān)督考評小組,履行監(jiān)督獎懲機制。
9.有關法律規(guī)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二)服務方的權利義務:
1.按合同約定的飲食服務范圍、內容和標準提供飲食服務保障,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2.擁有用工自主權,但所用人員必須符合國家勞動部門規(guī)定的用工條件和明確的崗位配置要求。
3.對在食堂就餐人員的飲食安全、食品安全等負責,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并報我部審定后執(zhí)行。
4.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地方的食品衛(wèi)生法規(guī),建立健全廚房操作程序和崗位職責標準,按照衛(wèi)生防疫部門要求的標準對食堂、廚房的衛(wèi)生清潔及用餐器具進行洗刷消毒。
5.負責對日常工作所需的廚雜勞保用品及低值易耗品進行采購、使用、管理,所有使用的廚雜勞保用品及低值易耗品、洗消藥劑等應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衛(wèi)生管理法規(guī)的要求。
6.遵守我部的管理、保密等各項規(guī)章制度,遵守相關行業(yè)規(guī)范,統(tǒng)一著裝、佩戴口罩與手套,儀表端正、佩戴胸卡、服務熱情。
7.加強對員工防火、防盜和勞動防護、飲食衛(wèi)生等內容進行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8.組織員工對我部現(xiàn)有食堂設施、設備、器材進行操作培訓,確保設施設備正常安全運行,因操作不當導致?lián)p壞的,維修費用由服務方承擔。
9.按時足額繳納應當由服務方承擔的相關費用。
10.服務方在合同期內與外界(包括員工)發(fā)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勞務、工傷等糾紛問題,均與我部無關,由服務方自行解決。
11.服務方不得無故關停任何一個食堂,如有特殊原因須報我部同意后方可關停。
(三)保密約定:
1.我部布局、就餐實力、我部信息等,均列為秘密范疇,服務方有責任對上述信息保守秘密,存儲相關信息的辦公設備不得連接互聯(lián)網,未經我部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機構提供相關資料。
2.未經我部同意,服務方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參觀和來訪,不得接受任何媒體采訪我部的相關信息。
3.服務方應加強從業(yè)人員保密教育管理,不得對我部設施進行拍照或視頻直播,不得向外界透露我部內部有關情況。
4.我部提供給服務方的相關信息、資料的保密期限按照我部規(guī)定執(zhí)行。
5.雙方簽訂的保密協(xié)議作為合同的補充協(xié)議。服務方對從業(yè)人員要進行政治審查。
十五、違約責任
(一)如果我部在服務期內無理由終止合同,我部須提前一個月向服務方發(fā)出書面通知終止合同,我部支付服務方賠償金。
(二)服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服務的,我部有權要求服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造成我部損失的,服務方應向我部支付違約金。
(三)服務方應保證服務質量,確保服務保障對象滿意率達到80%(含)以上。我部每季度組織一次面向服務保障對象的滿意度測評,并及時將測評情況反饋服務方。第一次滿意率低于80%時或累計兩次滿意率低于80%時,我部督促服務方限期整改;累計三次滿意率低于80%時,我部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四)服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食堂、庫房和員工以及飲食設施、設備、器材等損壞的,由服務方負責維修直至恢復原狀或使用功能;造成嚴重后果或安全事故的,由服務方承擔相應責任。
(五)服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我部就餐人員出現(xiàn)腹瀉、發(fā)熱等食源性疾病或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服務方除承擔全部經濟損失賠償責任外,我部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六)服務方在合同期限內擅自停止飲食服務的,我部可要求服務方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并應向我部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我部造成損失的,服務方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七)服務方在合同終止后拒不撤出我部的,我部有權要求服務方按時撤出,前述行為給我部造成損失的,服務方賠償相應損失。
(八)服務方員工違反我部相關管理規(guī)定的,我部有權要求服務方做出辭退處理,并由服務方代其承擔相關經濟或法律責任。
(九)服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將我部信息等需保密的信息用于飲食服務活動之外的,我部有權解除合同,全額扣除我部履約保證金,并追究服務方由此帶來的一切責任。
(十)服務方應保證自主經營,不得將本服務項目分包轉包,如有違反視為嚴重違約,我部有權解除合同,全額扣除我部履約保證金,并追究服務方由此帶來的一切責任。
(十一)服務方破產清算、重組及兼并等事實發(fā)生,或被債權人接管經營,如上述行為導致無法按照合同約定提供餐飲服務的,我部不必通知服務方即可終止合同,并處沒收履約保證金。
(十二)服務方未能履行合同、遵守有關規(guī)定或不配合我部整改,在我部發(fā)出書面警告后一周內服務方仍無采取補救措施,我部可立即終止合同,并處沒收履約保證金。
(十三)如果服務方在服務期內由于服務方原因造成重大責任事故或安全事故,我部可以單方面終止承包,且服務方須賠償給我部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1.不可抗力指:動亂、瘟疫、嚴重火災、洪水、地震、風暴或其他自然災害,國家等改革需要,政策變更或重大調整,以及合同各方不可預見、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事件。
2.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方應盡快通知對方,并說明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
3.雙方任何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損失,均不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有責任盡可能及時采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
(十五)服務方應制定預案和措施,確保停電、停水、停氣等特殊情況下的正常飲食保障。
(十六)因維修或檢修等原因發(fā)生的停水、停電、停氣等情況,我部應提前通知服務方并與有關部門協(xié)調,但由此造成的損失,我部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十七)我部有權對服務方的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成本、利潤、服務質量、飯菜價格、環(huán)境衛(wèi)生、員工管理等方面進行監(jiān)督檢查,服務方應當主動配合我部監(jiān)管人員的管理。
(十八)服務方在飯菜質量、飯菜價格、服務態(tài)度、環(huán)境衛(wèi)生等方面發(fā)生問題的,應按照我部要求限期整改,服務方如不配合我部監(jiān)管人員工作或整改未達到我部要求的,應按合同規(guī)定接受相應處罰,每次根據(jù)情節(jié)嚴重程度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十九)服務方發(fā)生虛列成本、以次充好、缺斤短兩或者出售變質、變味、剩飯剩菜問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每次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處罰。
(二十)因服務方原因造成誤飯、斷供、打架等責任事故,根據(jù)情節(jié)嚴重程度每次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處罰,并承擔賠償其他損失,造成嚴重后果的,還應追究服務方的刑事責任,我部可單方終止合同執(zhí)行。
(二十一)在經營過程中,發(fā)生食物中毒的,服務方應主動配合我部相關部門查明原因,確屬服務方責任的,服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fā)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
(二十二)我部監(jiān)管人員和相關業(yè)務部門人員在與服務方合作中,出現(xiàn)吃、拿、卡、要等惡意干擾服務方經營活動的情況,服務方有權向我部或上級紀檢部門投訴。
(二十三)服務方必須嚴格管理所屬資產及物資,由于服務方自身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固定資產及物資物品被盜、丟失和毀壞的,由服務方負責所有經濟責任,我部不承擔任何經濟損失,并相應核減服務方固定資產凈值。
(二十四)國家政策變動原因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我部可以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一切違約責任。
十六、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雙方應當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向我部所 (略) 提起訴訟。
十七、其他要求
(一)我部和服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單位變動時,在不違背國家和我部相關法律政策的情況下,均不影響合同繼續(xù)履行。
(二十)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由于國家等政策原因,合同有關條款不再繼續(xù)適用時,雙方可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公示時間: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2日
十七、聯(lián)系人:李助理 張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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