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排污口設置審批程序規(guī)定,經研究,擬對四川能投巴(通江)燃氣發(fā)電工程入河排污口作出同意設置的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維護公眾環(huán)境權益,現(xiàn)將入河排污口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7月28日至8月1日。
聽證告知:根據(jù)《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規(guī)定,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作出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決定要求聽證。
聯(lián)系電話:0827-*
通訊地址:巴 (略) 江北道西段 (略) (略)
擬審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況
| 序號 | 排污口名稱 | 設置單位 | 位置 | 污水類型及排放量 | 排放方式 | 入河方式 | 排放標準 | 主要水污染物濃度(mg/L) |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總量(t/a) |
| 1 | 四川能投巴(通江)燃氣發(fā)電工程入河排污口 | 四川能 (略) | 通江縣廣納鎮(zhèn)金堂村通江工業(yè)園( (略) )旁,通江右岸,地理坐標:經度:107°13′40.611″ 緯度:31°51′04.677″ | 工業(yè)廢水34.*m3/a | 連續(xù) | 管道 | COD、氨氮、總磷執(zhí)行《城 (略) 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標;其他污染物執(zhí)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表4一級標準 | COD≦50mg/L,氨氮≦5mg/L,總磷≦0.5mg/L | COD不超過17.25t/a,氨氮不超過1.725t/a,總磷不超過0.1725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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